1. 定義及詮釋
「中電」與「我們」指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電動車」指需經由外部電源充電並以電機驅動的車輛;
「電動車用電價目」指中電的電動車用電價目;
「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指中電的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
「私人使用」指僅供停車位的業主、租戶或許可人自用,不可用於任何商業用途;
「住宅用電價目」指中電的住宅用電價目;
「智能電錶」指中電的計量儀器和相關設備,其設計目的是按時計量、記錄、顯示並透過無綫網絡傳輸用電數據;
2. 申請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的資格
2.1 當我們收到您填妥的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申請表時,我們將對您的申請資格進行評估,請參考第2.2條有關符合資格的條件。當我們確認您符合申請資格,我們將會為您開設一個新的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電力賬戶,或將您現有的電動車用電價目電力賬戶更改為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電力賬戶(如適用)。倘若您不符合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的所有申請條件,我們將為您開設電動車用電價目電力賬戶。您的電動車用電價目或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電力賬戶和您的住宅用電價目電力賬戶各自獨立,並擁有獨立電錶用以量度用電量。
2.2 您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方符合資格申請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
(a) 您的電動車充電設施安裝在住宅停車位內;
(b) 您的電動車充電設施僅供私人使用;
(c) 您的電動車充電設施並非由第三方的電動車充電服務所提供;
(d) 中電確定智能電錶及相關採集器所在的位置有良好的無線通訊網絡訊號; 以及
(e) 您同意在任何時間保持智能電錶在啓用狀態,以確保中電能準確量度用電量。
3. 更改電費價目類別
3.1 您可以隨時向我們申請改回電動車用電價目,或從電動車用電價目改為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我們將在收到您申請後的30天內通知您申請結果。倘若您的申請獲得批准,新電費價目類別的生效日期一般為最近一次抄讀電錶讀數日期的翌日。
3.2 中電在下列情況保留權利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將您的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更改為電動車用電價目:
(a) 您不再符合任何載於第 2.2 條的條件;
(b) 我們無法通過無綫網絡接收到足夠的用電數據,而該數據對申請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是必要的;
(c) 智能電錶並非在任何時間保持啓用狀態; 或
(d) 在我們事先通知您的情況下,您仍未能提供安全和不受限制的通道予中電接近其設備,以便我們進行檢查、抄錶或其他工作。
4. 繳付和調整電費
4.1 您的電費將根據您的電費單上顯示的用電量計算。其他途徑提供的用電量數據僅供您參考。
4.2 您知悉並同意,用電數據的實時性和完整性可能會受到中電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其他因素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智能電錶前總掣的開關狀態和用電數據的傳輸質量。我們可根據您最近的用電量或我們認為適當的其他基準所估算的每小時用電量來計算電費。
4.3 倘若您對估算的每小時用電量有異議,您可以向我們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據,例如用電記錄。中電可根據其記錄、技術性證據、您的用電記錄和其他有關情況,將您在中電記錄裡所顯示的用電量做出追溯性修正。中電將合理決定修正的幅度和時段。
5. 賬單安排
5.1 我們將通過您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向您發出電費單。此外,您還可以透過中電網上賬戶查閱電費單。
5.2 綜合賬單不適用於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電力賬戶。所有電動車住宅分時段用電價目電力賬戶將在獲得批准的同時,從現有的任何綜合賬單中被剔除。
6. 一般事項
我們可不時修訂此等條款和細則。此等條款和細則應與中電不時修訂出版的供電則例一併閱讀。供電則例與此等條款和細則如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將以此等條款和細則為準。